海運出口訂艙需要提供哪些貨物資料?
1,在規定時間(較遲在船到港前5天)內,填制訂艙單,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申請訂艙。
2,訂艙單(也稱托運單,委托書)是發貨人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或經營運輸的其他人提出托運的單證,一經承運人簽證確認,即成為承,托雙方訂艙的憑證。
訂艙單需填制的內容。
收貨人,通知人,商品名稱(中英文),嘜頭,件數,包裝,毛重,尺碼,起運港,目的港,中轉港,裝運期限,配載要求,貨物交運日期以及交運方式,可否分批裝運,集裝箱類別,數量以及裝箱或提箱要求,運費結算方式(預付,到付金額)等。
海運訂艙要如實申報貨物的名稱,所有品名確認可以運輸才可入倉。
此外,盡量提供海關編碼,產品圖片,因為國外清關要根據這些貨物信息來給產品歸類的,單票報關總金額超過10萬美金的,將進入人工審核環節,不在進行計算機快速審核通道。
對于單票價格過高的單子,如果申報屬實的,海關將要求經營單位提供此票貨物相對應的增值稅發票或銀行往來貨款證明。
我國海關是嚴厲打擊虛假貿易,驗發票要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蓋公章,增值稅發票原件,出口專用發票原件,增值稅發票復印件蓋公章,外貿合同,銀行的收款水單,貨物圖片蓋公章較好是彩色的,稅務登記證也是要求要有的。
雖然現在的海運對于特定國家和地區有提供雙清包稅專線,但是也是賣家要提交完整資料之后,才能更好的完成這些清關等流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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